各区市总工会,市直有关单位工会,中央、省驻青有关单位工会,市总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2022年7月12日,市总工会、市委网信办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22年“网聚职工正能量 争做中国好网民”主题活动的通知》(青工办〔2022〕19号)。活动开展以来,各级工会组织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发动广大职工踊跃报名,涌现出了一批内涵丰富、制作精良的作品,展现了新时代职工拼搏进取的精神风貌。为征集更多优秀作品,进一步扩大活动覆盖面,经研究决定,将征集时间延长至10月31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十大职工好网民”征集
工会优秀网络宣传创意项目征集
互联网+工会维权服务案例征集
小程序应用优秀案例征集
二、征集要求
(一)参赛资格
1.好网民征集:能够运用个人自媒体账号,创作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媒体作品,讲述职工好故事、传播职工好声音、展示职工好形象,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且在网上有一定影响力、凝聚力和号召力的职工网民创作者均可报名参加。
2.创意项目征集:各级工会组织自2021年10月1日之后开展的创新创意活动均可报名参加。
3.维权案例征集:各级工会依托互联网开展的入会服务、法律维权、就业服务、困难帮扶、互助保障、技能提升、健康服务、安全生产、女职工服务等优秀案例均可报名参加。
4.小程序征集:各级工会组织有建设和运营微信小程序应用的,均可报名参评。
(二)参评要求
1.好网民征集:本人须为职工会员,爱岗敬业、努力工作,无不良行为记录。拥有个人自媒体账号,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快手、头条号、一点资讯、百家号、知乎、B站等网络平台。账号创作的内容定位与职工工作、生活、精神面貌有直接关系,展现新时代职工群体积极向上的拼搏姿态和奋斗精神。遵守国家互联网法律法规,无任何传播违法和不良信息记录。
2.创意项目征集:各级工会组织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围绕“建功十四五、争当排头兵”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聚焦新技能新技术新业态、体现行业或产业职工群体特色等职工网民群体性活动,创新运用互联网技术服务职工的各类线下线上融合开展的好活动、好做法、好经验。
3.维权案例征集:案例须以职工为中心,体现工会主责主业,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体现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案例突出数字化特点,释明案例利用互联网平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开展网上维权和工会服务的对象人群、具体做法、工作重点等;案例真实有效,能够全面展示工会组织维护职工权益、精准服务职工的途径方式、创新亮点、成果成效、社会影响等,具有较强的示范、指导和借鉴作用。
4.小程序征集:活动以广泛参与、择优评选为原则,微信小程序须围绕职工思想引领、组织建设、权益维护、技能提升、特色服务等工会主责主业(与工会业务不相关的小程序将取消参评资格),有利于促进各级工会数字化应用能力和水平提升。
(三)报送方式
所有征集项目均通过齐鲁工惠APP中2022年“网聚职工正能量 争做中国好网民”主题活动板块提报。
1.好网民征集:填报姓名、联系方式、所在工会、账号信息、粉丝数等内容;提供往期优秀作品或案例一个,主题应为“致敬劳动者”“我与工会的故事”“工作技能展示”“职工生活分享”“安全生产科普”“抗疫有我”等正能量相关选题,作品形式可为微信公众号原创推文、微博图文/长文、抖音短视频、快手短视频、小红书原创图文、B站原创视频、知乎原创文章、头条号原创文章、其他平台原创内容等。
2.创意项目征集:填报活动名称、主办单位、举办时间、创新应用方式、媒体报道情况、联系方式、活动情况介绍、上传活动图片和相关视频。
3.维权案例征集:填报姓名、联系方式、单位、申报类别、维权服务平台、案例名称、案例简介、具体做法、推广意义、佐证材料等。
4.小程序征集:①应用情况介绍:参评单位须填写平台情况介绍,字数不超过2000字,并附上4-5张相关图片,图片须清晰并附简要说明。应用情况介绍可从需求方案、产品设计、界面设计、运营推广等方面,全面展示应用情况。所提交材料必须反映应用真实情况、亮点特点和取得的实效。②参评单位相关信息:请提交时如实填写参评的应用名称及小程序原始ID(小程序原始ID由15个字符组成,格式为 “gh_xxxxxxxxxxxx”)、上线时间、参评单位名称、宣传物料、参评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微信号、整体表现(访问情况、用户活跃度等数据情况)、线上线下推广(推广素材、图片或文字说明)等。
三、奖项设置
将评选出十大职工好网民、十大优秀创意项目及优秀维权案例和小程序若干。
四、相关要求
1.各级工会要加大活动宣传推广力度,广泛发动职工参与到活动中来,着力打造一批好网民、好活动、好案例、好程序,充分发挥统一思想、增进共识、凝聚力量作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团结奋进的舆论氛围。
2.参与者承诺提交的作品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区域性规章制度的规定,并拥有版权,如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任何情节或侵权行为,均由上传者本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活动的主办方、承办方及有关网络平台提供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视频,将立即删除。
青岛市总工会宣传教育和网络工作部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