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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9浏览量:1733


各学院:

为切实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全面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教学工作部、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决定开展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二、检查时间

学院自查阶段:二辩后------531

学校抽查阶段:61----611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主要通过“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平台(以下简称毕设系统),采取学院自查、学校抽查的方式

四、检查内容

论文质量。论文格式是否规范、质量是否合格(论文质量主要包括以下方面: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学术规范及否决性指标等)

五、相关要求

(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教学环节,也是教育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严把质量关,实事求是,学习领会《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对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与整改,认真撰写自查报告。

(二)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对毕设系统中的论文终稿进行毕业论文检查工作。督导小组按照每个专业的论文随机抽取5%论文(视专业学生人数定)共同检查并填写“山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

各学院将论文自查报告纸质版(自查报告包含自查时间、参与人员、总体情况、存在的问题、改进的措施及建议等,需教学副院长签字)于623日前上交到教学工作部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qdhhxysjk@163.com



附件:1.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2.山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试行)

教学工作部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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