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及法规,拟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目标。
二、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有关语言文字工作任务,落实上级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对学校的监督检查。
三、编制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
四、提出学校、部门、学院和师生员工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文字要求,推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以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
五、开展相关课题研究,促进普通话和规范字的社会推广。
六、加强语言文字人才队伍建设,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进语言文字工作高质量发展。
七、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的全过程监督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