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的通知
青黄院教函〔2023〕19号
各单位、各部门:
为有序推进我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根据《青岛黄海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青黄院教发﹝2023﹞5号)要求,现就现阶段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习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
各单位、各部门深入组织学习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编撰的《普通本科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2021-2025年)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把握新一轮审核评估精髓要义,领会审核评估指标内涵释义,熟知相关政策文件。
二、制定评建工作实施方案
各部门严格对照所承担的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任务,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制定建设任务,明确任务清单、完成时间,形成本部门评建工作实施方案,并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10月6日之前完成)
各二级学院成立评建工作组,对照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全面开展自查、自评和自建工作,制定建设任务,明确任务清单、完成时间,结合各部门下发的评建任务,形成本学院评建工作实施方案。(10月20日之前完成)
三、撰写自评报告
各部门根据学校审核评估工作方案评建材料分工安排表中规定的自评报告分工安排进行自评报告撰写工作。要学习《工作指南》中有关自评报告二级指标重点阐述要求,深度挖掘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的特色优势,查找存在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列出下一步整改举措。关于自评报告撰写组织、人员等安排学校另行发文通知。(12月31日前完成初稿)
四、收集编目支撑材料
各部门学习《工作指南》中有关自评报告二级指标支撑材料目录要求,根据本部门撰写的自评报告内容,收集、整理支撑材料,列出支撑材料目录并按学校评建材料组要求将支撑材料提供给相应责任人。支撑材料要注意简洁精练,条理清楚,形成体系,要呈现出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科学规范和运行有序,同时也充分展示学校工作成绩和特色。支撑材料收集编目工作和自评报告撰写同时进行,由评建材料组组织统筹进行。(12月31日前完成初稿)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负责制,通力合作,勇于担当,把任务下达、项目推进、材料建设、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深入推进自评自建工作,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各项评建工作任务。
(二)评建结合。通过全面自查自建工作,各单位、各部门对本科人才培养全过程进行一次系统审视和对照检查,对于能够及时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列出自查自改任务清单,明确完成时限。
(三)客观准确。自评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能客观、准确地反映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现状和办学特色。所有定量指标要按照规范的材料及数据起止时间认真统计、核对,尽量挖掘数据潜力,且须与“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监测数据填报算法和数值保持一致。
(四)按时完成。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审核评估工作单位联系人,严格按照各项工作时间节点及时完成材料报送,确保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有序、高效地推进。
青岛黄海学院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