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幼儿园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工作人员。说明如下:
·招聘人员·
(1)教师。
(2)保育员。
(3)帮厨。
·招聘条件·
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党纪、政纪、校纪处分的;4.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专业要求
1.教师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2)具有教师资格证书;(3)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20日以后出生);(4)工作经验:有幼儿园3年以上教师工作经验。2.保育员(1)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2)有保育员资格证书;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3)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20日以后出生)。3. 帮厨(1)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能吃苦耐劳,干净利落;同等条件下,有工作经验的优先;(2)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80年1月20日以后出生);(3)有餐饮工作经验1年以上的,年龄可适当放宽1—2年。
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现役军人;2.在读应届普通高校学生;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7.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人员;8.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报名材料·
报名者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带照片,附件),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相关岗位需提供相关证件)、报名资格审查贯穿于考录工作的始终,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联系我们·
5992902
初审:孙小南 复审:张龙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