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冬季学生宿舍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3浏览量:105
冬季风干物燥,是各类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季节,为进一步做好冬季学生宿舍安全工作,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住宿学生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秋冬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市教育系统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通知。
一、指导思想
以坚决预防和遏制宿舍安全事故发生为目标,本着“什么地方不放心,就排查什么地方”,“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围绕“平安宿舍”的要求,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进一步增强安全责任和忧患意识,全面消除宿舍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教育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我校冬季学生宿舍安全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冬季宿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纪新
副组长:赵国光、张永军
成员: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学工主任、全体辅导员、学生工作部全体成员。
三、检查时间
2023年11月25日至12月25日
四、具体工作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11月25日至30日)
各学院积极开展冬季安全知识的教育。要针对冬季期间安全工作特点,利用主题班会、黑板报、QQ、微信、安全知识讲座、消防逃生演练等形式,广泛开展一次师生安全用电、防火、防盗等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防范各种伤害的意识和能力。
(二)自查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
各学院要深入学生宿舍进行细致的筛查,对违规使用电器、违章用电、使用明火、热得快、电热毯、各类加热器、自热包、劣质插排、人走不断电、管制刀具、电瓶进宿舍等安全隐患进行全方位、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的大排查,并形成台账和整改措施。
(三)排查整治阶段(12月15日至12月20日)
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抓薄弱环节,严格整治安全隐患,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针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未整改的安全隐患,尽快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确保按期消除隐患。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结束前,各学院要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自查,12月15日前将冬季学生宿舍安全排查的方案,XX学院学生宿舍安全检查反馈表电子版上报学生工作部公寓服务中心邮箱。
(四)复查阶段(12月21日—12月25日)
学校宿舍安全领导小组将对各学院学生宿舍进行安全复查和专项检查,将根据专项检查的情况,紧密结合实际,确定整治重点,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周密部署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针对排查到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类整理,属于学院管理方面责成学院整改,属于硬件设施方面报告学校,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妥善解决。整改时,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规定时限,坚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五、相关要求
学生宿舍安全应从源头抓起,从预防入手,排查工作应制度化、常态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抽查与巡查相结合,做到排查教育、再排查再教育,常抓不懈。辅导员要经常深入学生宿舍,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要充分调动学生干部队伍积极性,发挥楼长、层长、宿舍长的重要作用,增强责任意识、安全意识。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67051。
公寓服务中心邮箱:gyfwzx@qdhhc.edu.cn。
学生工作部
2023.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