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提高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人才,我校决定开展2023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一)推荐条件与数额
1.所推荐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成绩须为优秀。
2.所推荐的候选人在毕业设计(论文)撰写的过程中须做到虚心学习,尊敬老师,严守纪律,团结互助,勤于思考,勇于创新。
3.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有资格参选山东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
4.各学院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届毕业设计(论文)总数的5%。
(二)评优程序与办法
1.由各学院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在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完成并同时填写《2023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附件1)、《2023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纸质版于6月21日前报送教学工作部,同时提交所推荐的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及两份胶印版。
2.教学工作部对各学院申报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选,若毕业设计(论文)最终稿重复率超过10%,将直接取消其评优资格。
(三)表彰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的原则,对评选出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颁发荣誉证书。
二、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选
(一)推荐条件与数额
1.按照实际参加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教师总数的10%推荐优秀指导教师候选人名单。
2.积极承担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任务,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中认真、负责,严格按照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严格要求学生,注意培养学生严谨、勤奋、求实、敬业的精神。
3.积极配合学院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期准备、中期检查和答辩总结工作。定期检查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和质量,能针对学生的不同特点与水平进行指导,指导方法适当,水平较高,每次检查及指导有书面修改意见和指导记录。
4.所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中至少有一篇被评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二)评优程序与办法
1.由各学院推荐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人选,在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完成并同时填写《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附件3)和《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附件4),于6月21日前将推荐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教学工作部。
2.教学工作部根据各学院的推荐材料进行初审,校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对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进行审批,由教学工作部发文予以公布。
(三)表彰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的原则,对评选出的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1.2023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
2.2023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
3.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
4.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
教学工作部
2023年5月31日